又是几天的孤独,比起末世流浪的这十几年甚至整整28年里的灰暗,这对我来说当然不算什么。
现在丧尸大哥烂掉了,现在没丧尸陪我了。
不过更美好的是,应该会有活人陪我玩了!
就在我面前。
──────────
“呜……咳,咳咳咳咳!”一名青年趴在残垣断壁之中捂着胸口的那一大片鲜红色控制不住地咳嗽,近乎呕吐的呼吸让他完全无法思考。
青年衣衫褴褛,但缺能从这破碎的衣物中看出他曾经因此骄傲的身份。
吏弶平民军清缴第三大队队长,程铭。
他右胸鎏金的铭牌如是写着。
左手的纯白军事手套已经染红了大半,晕出的棕红色好像是在告诉他,已经时日无多。
丧尸还没杀完,b城还未安全,安全区联盟的将士们还等着他回去报告b城丧尸潮的规模。
队伍里只剩下他一个了。他一定得活下去。
一定得活——
“哦呀。您好,先生。您需要我的帮助吗?”我收敛了眼中兴奋一般的快乐。
程铭抬起了头,茫然的双眼染上了手中的鲜血。
他看清楚了,应该是个活人。
b城……怎会有活人……?
“您好,我从小在这里长大,丧尸潮也不能带走我。所以我对这里很熟悉的。我可以帮您介绍一下我家哦。要跟我回家吗?”我凑上去,热切地问。
横竖是一死,这伤也救不回来了。
这是两人心知肚明的。
既然如此,那我便带他回家吧。
养成系的丧尸狗勾——应该会很可爱!
而且应该不会再烂的这么快了吧……?
毕竟,这是新捡到的。
“哈咳咳……好……”他抬起手,放在了我的手心。
沾满血污的,粗糙的大手。
真不错。
─────
我带他回了家。
依旧是我原本的家,我住了28年的家。
虽然不明白我为什么还活着,或是没有变成丧尸,但这问题我也想了十几年了。
没有答案的问题是不需要追求的。
眼睛要朝着“现在”看。这是我学到的知识之一。
比如现在,狗勾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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